{{ $t('FEZ002') }} 教務處|
研習對象:本研習開放本市立高中職以下學校教師(含 主管、正式、代理及代課教師)報名,並優先鼓勵110學 年度未實施「學生自備載具(BYOD)到校學習」學校推 薦教師參與。
研習日期、實施方式:111年8月15日(星期一)至9月8 日(星期五),以實體授課方式辦理;其中「一般教 師」研習與本市111年「教育博覽會」智慧教育論壇併同 辦理,地點:南港展覽館二館(臺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2 號)。
報名方式:本研習採線上報名,請各校於各場次研習開 訓前2日,至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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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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