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臺北市文山區興隆國民小學112學年度【健體科任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以1-6次招考辦理,公告日期:113.03.22)
壹、依據:教師法、教師法施行細則、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及本校113年3月22日教師評審委員會會議決議
貳、報名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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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資格者 |
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具大學以上畢業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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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招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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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招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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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次招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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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以上係於甄選結果無人錄取時,依序辦理第7-12次招考。
參、甄選類科、名額、聘期及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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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類科 |
名額 |
聘期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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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健體科任 代理教師 |
正取 1名 |
報到日起 至113.7.12 (聘期以實際報到簽約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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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報名事項: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逾時恕不受理,如缺額補滿則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伍、應繳表件:
陸、甄選事項及榜示:依報名繳交證件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參加甄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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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日期 |
第1次甄選時間:113年03月28日 (星期四) 下午1:30起。 第2次甄選時間:113年03月29日 (星期五) 下午1:30起。 第3次甄選時間:113年04月01日 (星期一) 下午1:30起。 第4次甄選時間:113年04月02日 (星期二) 下午1:30起。 第5次甄選時間:113年04月08日 (星期一) 下午1:30起。 第6次甄選時間:113年04月09日 (星期二) 下午1:30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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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考報到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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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公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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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複查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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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聘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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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甄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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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類別 |
試教 |
口試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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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健體科任 代理教師 |
以中低年級體育為主,不限版本,請自訂單元。 |
自我介紹、教育理念、教學知能、教學經驗、班級經營、表達能力、儀容舉止、個人專長等。 |
自備教案3份 |
捌、成績計算:
玖、附則:
中華民國113年3月22日
附件1
臺北市文山區興隆國民小學112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報名表
報名類別:□健體科任(進修留職停薪)
一、個人基本資料:(請以正楷詳細填寫) 【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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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片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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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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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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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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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 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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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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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學歷 ((含系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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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程 修畢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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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訊 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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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絡電話 |
(H) 、手機: (請確實填寫以便緊急連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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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連絡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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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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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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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歷 |
服務單位 |
職稱 |
起迄年月日 |
服務單位 |
職稱 |
起迄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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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資料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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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件 |
(國外學歷應含驗證文件) □ 5.教師證書 (或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修畢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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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連續代理3個月以上且服務成績優良者,均須於錄取報到時檢附歷次敘薪通知單及離職或服務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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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審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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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請依序排列掃描成電子檔,錄取報到時自行影印A4一份,正本驗畢發還,影本留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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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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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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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驗畢發還 簽收處 |
線上審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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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結果 |
□符合應考資格 □不符合應考資格 |
審查人員核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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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 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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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核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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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102.5.15北市教綜字第10236115900號函,本報名資料將提供教育部準確掌握教師甄選考試及離退之統計資料,根據每年度教師需求情形,規劃研議平衡師資供需重要政策使用。
附件2
切 結 書 年 月 日
立切結書人(姓名) 報考貴校代理教師甄選,
一、如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於甄選前發現者,撤銷其應考資格;於各甄選階段時發現者,予以扣考;甄選後錄取名單公告前發現者,不予錄取;錄取名單公告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如經聘用則依教師法之規定,提交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後予以解聘;涉及法律責任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一)具雙重或多重國籍,或具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情形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情事者。
(二)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
(三)冒名頂替者或不具備甄選資格者。
(四)偽造或變造有關證件、資料者或所提有關證件資料有不實等情事。
(五)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使甄選發生不正確之結果者。
(六)持外國學歷證件,經依教育部國外學歷查證認定作業要點查證有不符或不予認定之情形者。
二、倘經通知錄取,依規定時間報到並接受學校職務指派,否則以棄權論。
三、公私立學校現職人員,無法於報到時繳交原服務學校離職證明書或同意書,無異議放棄錄取資格。
四、實習教師或應屆結業之師資職前教育學分班之結業生或參加教師資格檢定考試者,如無法於112年8月底前取得合格教師證書,願無異議同意註銷錄取擬聘任資格,所繳交之報名費不得請求退還。
五、本人同意學校辦理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資料查詢,並同意學校依個資法第15條、第16條規定,於執行法定職務所必要之範圍內,在與蒐集之特定目的相符之情形下,得蒐集、處理並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此致
臺北市文山區興隆國民小學
立切結書人:
身分證字號:
通 訊 處:
電 話:(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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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影本黏貼處(正面) |
身分證影本黏貼處(反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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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臺北市文山區興隆國民小學112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 簡要自傳
姓名:〈本表格僅供參考,可自行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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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學生社團或個人參與社會社團(含公益社團)的經歷或表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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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師專業進修成長(例如成人才藝班、讀書會、大專院校旁聽課程、著 作、編輯教材、專案研究、教學成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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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學經歷與表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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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庭狀況、個人專長及興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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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學(教育)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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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選擇本校的原因,對本校的期待及發展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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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臺北市文山區興隆國民小學112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
應考人申請複查成績申請書及查覆表
收件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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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考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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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 考 類 別 |
□ 體育科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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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
原得成績 |
複查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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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 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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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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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總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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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 |
年 月 日 |
申請人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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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 查 結 果 |
__________分。 |
甄審會 簽 章 |
113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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Ø注意事項: 1.申請複查成績應於期限內由應考人親自向本校人事室辦理,逾期不予受理,並以一次為限,檢附准考證、身分證及複查費新臺幣100元整,逾期或程序不合者,不予受理。 2.複查項目僅限應考人申請部分,未申請複查部分,概不複查。 3.請附回郵信封1個(填妥本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並貼足郵資)。 4.試教成績占60%,口試成績占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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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13年 月 日
附件5
報 到 委 託 書
立委託書人(姓名) 參加貴校112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未克親自報到,全權委託(姓名) 代為辦理報到手續。
此致
臺北市文山區興隆國民小學
委託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被委託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中華民國113年 月 日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3-22|
{{ $t('FEZ005') }} 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