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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文山區興隆國民小學115年事務組長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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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文山區興隆國民小學115年事務組長甄選簡章
一、依據:依公務人員任用法暨其施行細則、公務人員陞遷法暨其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甄選名額:
(1)職稱:組長。
(2)職系:綜合行政職系。
(3)官職等: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4)名額:正取1名,擇優備取2名;備取人員以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5年12月24日出缺,倘現職人員因故未離職,本校保有取消甄補之權利。
三、請於115年10月7日(含當日)16:00前完成報名,請勿以紙本報名,方式如下:
  1.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完成授權後,請至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並上傳應繳表件資料(詳請參閱簡章七、應繳表件),應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請勿給其他格式)電子檔上傳,且不超過10M。
  2.以上以收件日為憑,倘未依說明整理資料及公務人員履歷表之簡要自述空白者,逾期、文件格式不符、不齊全或未收到報名表件者恕不受理報名亦不另行通知。
四、工作地點:臺北市文山區興隆國民小學(臺北市文山區福興路2號)。 
五、工作項目:

(一)辦理整建工程及設備採購之相關事項。
(二) 各類標案、採購訂約相關事宜。
(三) 購置、維護各項設備與辦公用品(1萬元以上請購)。
(四) 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及消防安全檢修申報作業。
(五) 擔任防火管理員之一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
(六) 辦理公共安全檢查、電梯安全檢查、飲水安全檢查、電源委外檢測及消防安全檢查等業務。
(七) 電源系統、廣播系統維護。
(八) 辦理校園場地開放及餘裕空間租借管理相關事項。
(九) 規劃執行、管理及分配校園保全、委外人力相關事項。
(十)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    報名資格:
(一)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須符合109年1月16日施行之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任用資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各項情事者;未有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各款規定之情事。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執行公務暨工作職務調整、輪調等。
(四)具事務工作經驗或有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書或政府採購相關研習訓練、相關經驗者尤佳。
(五)具備Word、Excel、Internet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七、請依序排列應繳表件成1PDF檔:
(1)報名表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證件者,需繳驗駐外館處驗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含中譯本】。
(3)公務人員考試及格或訓練合格證書影本。
(4)現職派令或最後1筆派令影本(無現職派令者免附)。
(5)銓敘部最近一次銓審函影本(無者免附)。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最近3年獎懲令影本(無者免附)。
(8)切結書
(9)自傳
(10)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八、甄選方式及相關事項:
(1)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日期另訂。擇優標準:依本校校務需求,並參考報名者相關工作經驗、專業證照、進修研習、歷年考績、獎懲紀錄等;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惟無適當人選時,本校得不予通知面試。
(2)甄試方式為面試,每人以15分鐘為原則,依專業知能、表達能力、工作理念、儀容態度等評定之;應徵人員甄試成績未達80分者,本校得從缺錄取。
(3)甄選報名相關事宜,請洽02-29323131分機518人事室;業務內容相關問題,請洽分機511總務處王主任。
九、甄選結果:俟完成甄審作業程序公告錄取人員(面試之日起3日內)。
十、本甄試錄取報到人員,須俟辦理商調及報派手續完成並核發派令後,始生進用效力;如有其他因素致無法完成商調或任用程序,則無條件撤銷其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當事人不得異議。
十一、附則:
  (1)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事情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並負行政、民事或刑事等相關責任暨放棄先訴抗辯權。
  (2)本校於收到報名資料,即依「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查證,如有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報名者不予面試;錄取者資格應予撤銷。   
  (3)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或隨時於本校網站公告補充。
  (4)嗣如現職單位同意過調時間超過3個月,本校保留改錄取他人之權利。
  (5)錄取者由本校人事室電話通知報到時間,須攜帶應考資格正本供驗,違者以棄權論。
  (6)如遇天然災害(如颱風)或不可抗拒之因素,經市府公告停止上班上課時,將於本校網頁另行公告面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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