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及學生參加111學年度本土語文能力認證嘉獎獎勵計畫
一、國小學生奬勵標準
1.通過教育部辦理閩南語言能力認證或國立成功大學辦理全民台語認證考試:
(1)通過基礎級、初級者:由學校頒贈獎狀1紙。
(2)通過中級、中高級者:由教育局頒贈獎狀1紙。
2.通過客家委員會辦理客語能力認證考試:
(1)通過初級者:由學校頒贈獎狀1紙。
(2)通過中級、中高級者:由教育局頒贈獎狀1紙。
3.通過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
(1)通過初級者:由學校頒贈獎狀1紙。
(2)通過中級者、中高級者:由教育局頒贈獎狀1紙。
二、獎勵申請程序~6/9(五)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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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3-05-25|
{{ $t('FEZ005') }} 224|